华润置地收购沈阳电热厂项目26%股权 出资2.66亿元

2020-12-25 09:29:13    来源:观点地产

沈阳的房产土地情况受到很多人的关注,2020年12月24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推进沈阳项目的发展,该公司拟以2.66亿元收购沈阳电热厂项目公司26%股权。具体情况如何,我们接着往下了解!

华润置地收购沈阳电热厂项目26%股权 出资2.66亿元

据悉,12月24日,华润置地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沈阳润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买卖销售股权订立该协议。

根据该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销售股权(占目标公司的全部注册股本人民币566,380,000元的26%,有关股本于该协议日期已经缴足),总代价为2.66亿元。

目标公司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380,000元。其于中国沈阳经营一间电热厂,并主要从事电力及热力生产销售、能源勘探、能源储备咨询业务以及相关服务。目标公司持有沈海热力的60%股权,而沈海热力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主要从事供热及蒸汽、热力开发以及热水销售业务,于2019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经审核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674,992,452元。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i)第一股东(为华润电力的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电力约62.94%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华润(集团)间接持有,而华润(集团)最终由中国华润拥有)拥有54.115%股权;(ii)卖方拥有26%股权;(iii)第三股东(由中国华电集团全资拥有)拥有13.2638%股权;及(iv)第四股东(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终拥有)拥有6.6212%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并主要从事电网的、建设及运营业务。

上述交易完成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第一股东拥有54.115%;由买方拥有26%;由第三股东拥有13.2638%;及由第四股东拥有6.6212%。

公告透露,华润置地参与在中国沈阳发展的一个战略合作项目,并于政府收回土地后通过招拍挂程序收购该土地后负责再开发大东区的若干区域(包括发电厂所在区域及周边地区)。尽管该集团已购得该土地作再开发,但作为政府向该集团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一部分,于发电厂关闭后,方可向本集团交付该土地(包括该土地的再开发计划仅于届时方可实施)。

于本公告日期,发电厂仍于该土地上营运,对于关闭发电厂的预计日期及╱或本集团何时可拥有该土地,尚无达成共识。为提高生产力以及防止该土地再开发项目成本超支及延误,该集团认为,有必要有效地监控、控制及执行关闭、搬迁及拆除区内发电厂(「施工前程序」),以便安全、有效、及时地进行后续的规划及施工工作。

华润置地董事会认为,收购拥有发电厂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包括华润电力集团拥有的权益)可让该集团利用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并与华润电力集团合作以有效地监控及执行上述施工前程序。视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第一股东除外)的意向及市场状况,该公司拟于适当时候进一步收购目标公司的余下19.885%股权,以便本集团及华润电力可合作以有效并及时地执行施工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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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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